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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时间:2023-02-03 来源: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体:

  2月2日,区十七届人大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世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良、黄向斌、张少良、黄白莲、吕肖林、何达洲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2人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张永良,区法院院长穆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凌耀波,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区人大街道各工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方案(草案)》《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同意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书面审议了《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雷柏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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