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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海珠区开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3-08-21 来源: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 字体:

  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谢柳青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二小组到海珠区开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视察了沥滘码头和沥滘村城市更新移动式循环利用项目,了解建筑垃圾转运及资源化利用等情况,并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

  会上,海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结合自身职能进行了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就进一步落实“两条例”提出了意见,建议加大“两条例”学习力度,提升全链条监管效能;推进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升级,补齐短板;推进多部门协作监管、联动执法。

  执法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要在落实法定职责上下功夫,“两条例”中涉及区政府的法定职责有十个方面,分别从规划用地,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政策、产品利用等方面做了规定,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希望海珠区政府依照“两条例”有关条款落实好法规职责,进一步推进法规的有效实施。二是要推动从建筑垃圾管理向建筑垃圾治理转变上下功夫,建筑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推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两条例”特别是新实施的省条例明确了具体的实施路径,希望海珠区围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装饰装修垃圾治理等方面继续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治理模式,为提升全市的建筑垃圾治理作出贡献。三是要在提升监督刚性时要下功夫,这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的执法检查,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希望海珠区人大在推动法规实施特别是整改方面要继续下功夫,持续跟进督办,切实提升监督刚性和时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市城管和执法局负责同志和有关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区城管和执法局、公安交警海珠大队、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以及有关街道和建筑废弃物处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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