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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时间:2024-03-29 来源: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体:

  3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世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良、黄向斌、张少良、黄白莲、何达洲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8人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庄承汶,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璋,区法院副院长李泳,区检察院检察长赖瀚蔚,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及区政府部分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同意免去吴天军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张先益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江海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主任职务;任命郭水香同志为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汪武同志为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江海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主任。会议决定接受杨坚等同志辞去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分别免去丘世华同志、曾智勇同志、黄津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广州市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分别任命郭丽琴同志、阳隆军同志为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广州市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许锐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李利军同志为广州市海珠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清谦、区检察院检察长赖瀚蔚等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并获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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