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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的第二天,海珠区人大常委会沙园街道工委于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举办了一场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沙园街道城管办负责人,市、区人大代表和部分民情联络员及群众近20人参加。
座谈会上,民情联络员和群众均表示全力支持《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及时颁布实施,围绕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安全、充电、停放、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沙园街道城管办负责人通报了辖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有关情况,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作了解释和答复。市、区人大代表就法规实施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市人大代表戴蔷微建议,一是要加大《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标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配合遵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二是加强管理,规范停放。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管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做好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明确停车的区域,防止电动自行车过度充电及长时间占用充电桩车位。三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制定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查处的有力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不仅明确了禁止性要求,更注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了覆盖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全过程的监管服务体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规定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下一步,人大沙园街道工委将继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代表通过暗访、进社区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和执法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召开街道议事代表会议,收集法规实施后的意见建议,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监督检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内容,自觉遵守法规要求,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