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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组织开展《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专题学习培训

时间:2024-03-21 来源:南沙区人大办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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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于2024年1月19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为南沙更好落实自贸区发展定位,不断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加快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在高水平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上走在最前列、奋勇当尖兵,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根据全区统一部署,3月19日,南沙区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专题培训会邀请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雷斌作专题辅导,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德球主持会议。南沙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雷斌从《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结合目前南沙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对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辅导讲解,帮助与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准确把握南沙发展定位和使命任务。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经过专题学习对条例有更加全面、清晰的认识,将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要义及其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切实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作为推进南沙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李德球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区领导干部对《条例》要逐条逐款深化学习,精准把握《条例》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城市发展、规则衔接和综合保障等方面的规定;要把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与本单位重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同步推动《条例》落实;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开展集中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企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发挥《条例》赋予南沙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优势,充分释放《条例》在各重要领域的强大政策效能,切实激发南沙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条例》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自《条例》颁布以来,南沙区第一时间组织区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区主要领导强调要高标准谋划好、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全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推进《条例》宣贯工作。南沙区专门制定了《〈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整体方案》《关于大力开展〈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学习宣传的通知》》等文件,并已组建由立法专班成员、专家教授、律师等人员组成的《条例》宣讲团。截至3月20日,已召开《条例》宣讲会22场,培训受众达2000余人,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接下来《条例》将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和全区领导干部培训专项内容,在全区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专题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和区各单位也将在系统内部开展交流学习,不断加深对《条例》认识,促进《条例》落细落实,共同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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