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组织机关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操作业务培训

时间:2022-07-01来源:行政处作者:字号: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纳税意识,针对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实行“单位按月预扣预缴、个人年度汇算汇缴”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办公厅行政处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桂萍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操作业务培训。桂萍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就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缴纳常见的疑难问题,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和申报操作进行了深入透彻、通俗易懂的讲解,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参加培训人员普遍反映,通过培训进一步了解了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内容,提高了依法纳税的能力,培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个税培训照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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