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组织开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3-08-04来源: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作者:字号: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实施情况工作安排,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对“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明查暗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区“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第一小组前往花都区检查。在广东新瑞龙生态建材有限公司,检查组详细了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生产、销售以及项目在用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获得支持的情况;在湖畔路居民住宅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检查组详细了解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布局以及垃圾排放、运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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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组第二小组前往增城区检查。在中新镇太珍石场,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消纳场封场后生态修复情况,仔细询问消纳场安全管理和监测情况;在广州市易德建材有限公司,检查组详细了解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以及获得各方面支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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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组第三小组到白云区开展夜间暗访检查。在建筑垃圾夜间排放、运输高峰期,检查组随机抽查了粤海云港城4#地块项目、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项目六工区方石站土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排放、运输管理情况,随后来到白云五线和空港大道交界路口联合查车点,现场了解运输车辆密闭、超载超速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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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花都区、增城区实施“两条例”情况的汇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部分镇街对照“两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逐条汇报了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和“两条例”实施成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以及部分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资源化利用、居民装修企业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人大代表许桂贤:建筑垃圾治理应着力在前端减量和后端资源化利用发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议:一是统筹组织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二是要把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做大做强落到实处,推动资源化利用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有机融合。

  市人大代表陈少华:近年来,我市逐步形成了具有广州特色的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模式,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建筑垃圾从填到用的有效转变。随着城市发展,我市依然存在处置能力不足、无主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一是继续高位统筹,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体系,逐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二是探索通过市场化解决无主建筑垃圾违法排放问题,充分平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市人大代表骆建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生态环境部门每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于规范建筑垃圾排放、运输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暗访发现运输过程仍有建筑垃圾洒漏的情况,建议继续加强不定期联合执法,以运输洒漏、超载、超速等问题为导向,着力整治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市人大代表王凤丽:居民住宅装修垃圾治理是个短板,建议相关部门要做好制度顶层设计,统筹布局装修垃圾堆放点,会同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有序排放装修垃圾。

  执法检查组指出,建筑垃圾治理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极其重要的一环,要认真总结“两条例”实施经验,推动建筑垃圾治理高质量发展。一是在落实法定职责上下功夫。“两条例”对政府法定职责涉及消纳场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用地、产业建设、税收金融、产品应用等方面均做了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法定职责,进一步推动法规有效实施。二是在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向建筑垃圾治理转变方面下功夫。建筑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快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由规划布局到高质量发展格局的转变,推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围绕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特别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继续探索符合本区域实际的治理模式,为提升全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三是在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上下功夫。市、区人大要加强联动,跟踪督办本区域法规实施存在问题整改,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切实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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