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召开流溪河流域部分区级、镇街级河长座谈会

时间:2024-07-26来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作者:字号:

  7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市河长办组织召开流溪河部分区级、镇街级河长座谈会,研究水环境治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主任谢柳青参加会议并作小结讲话,流溪河流域河长助理、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化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关于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以及河长履职存在问题的通报、参会河长关于责任河湖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强河长履职、推动解决流溪河流域治理与保护的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对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加强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推进河湖保护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牢河湖保护治理责任。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河长履职效能。区级河长要主动担当作为,督促制定、实施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及时发现、主动协调、统筹解决河湖治理存在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镇街级河长要认真落实责任河湖治理保护的具体任务,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市、区河长办要加强监督考核,对新上任河长、履职不到位河长定期开展培训,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及时开展提醒、约谈、督导。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所辖河湖存在的问题,锚定目标任务,研究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加大力度排查入河排污口以及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缺陷病害问题。加快推进流域范围内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和排水单元达标建设。紧盯市河长办污染源查控每周曝光案例,严格案例整改和执法查处,强力打击偷排行为。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广州水投集团、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负责同志,流溪河流域部分区级河长、镇街级河长,白云区、从化区河长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图片3.png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