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女士/先生:
您好!《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7月1日实施以来(2015年进行了修正),对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立法工作经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实效性、协调性和规范性,查找存在的问题,为今后修改法规提供参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广州大学法学院制作了这份调查问卷。诚挚邀请您填写问卷。本次调查问卷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调查信息仅用于统计分析,作为对法规评估的重要依据。
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点击调查问卷链接或者扫描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也可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510030
调查问卷链接:
https://zhrd.rd.gz.cn/zhlf/#/reply?id=20241023e6cbf6ea998743ceb04f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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