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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时间:2020-12-13 来源:广州人大网 字体: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

  (二)负责或者协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开展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和论证修改工作;

  (三)协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起草地方立法工作的各种报告和文件,草拟地方性法规案的各种修改文本;

  (四)协助法制委员会开展有关法律问题的调研工作;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撤销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备案、审查和撤销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和撤销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常委会立法顾问的联系、服务工作;

  (九)负责研究答复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问题的询问;

  (十)组织立法工作人员的立法技术培训,编辑本市地方性法规汇编,编印立法学习资料;

  (十一)组织法制专业小组的代表开展活动;

  (十二)完成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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