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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时间:2020-12-13 来源:广州人大网 字体: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责:

  负责征集对本市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意见, 做好一审前的有关工作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告; 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城建环资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对城建环资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报告; 负责组织、督促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负责组织对市本级有关城建环资方面的行政机关工作评议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城建环资方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并提出评议调查报告; 负责本委员会与对外和对口单位的联系工作; 组织城建环资专业小组的代表开展活动, 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有关建议、 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对人民群众对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问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 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负责对城建环资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完成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下设: 办公室。
  办公室
  负责为本委员会拟订和初审市的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做好有关工作; 负责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 为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述职评议和执法检查做好有关工作; 负责本委员会与对外和对口单位的联系工作; 对常委会交付本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和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以及人民群众对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问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有关部门的来信来访, 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负责组织、督促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为省、市人大代表视察, 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负责本委员会有关会议筹备、会务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其他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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