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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时间:2020-12-13 来源:广州人大网 字体: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参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档案事业立法工作; 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档案事业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 以及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档案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 提出报告; 对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督促办理有关的议案, 提出初审意见; 协助做好有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组织教科文卫专业小组的人大代表开展活动; 组织对本级教科文卫方面行政机关的工作, 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教科文卫方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评议前的调查研究, 提出评议调查报告; 完成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下设: 办公室。
  办公室
  负责为本委员会拟订和初审市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做好有关工作; 负责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 为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述职评议和执法检查做好有关工作; 负责本委员会与对外和对口单位的联系工作; 对常委会交付本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和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以及人民群众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问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有关部门的来信来访, 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负责组织、督促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为省、市人大代表视察, 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负责本委员会有关会议筹备、会务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其他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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