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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时间:2020-12-13 来源:广州人大网 字体: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职责:
  参与华侨、外事、民族、宗教方面的立法工作, 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 以及对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 提出报告; 对落实华侨、 港澳和台湾同胞政策方面及有关涉外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华侨、归侨、港澳和台湾同胞等来信来访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组织对市本级有关华侨民族宗教方面的行政机关工作评议前的调查研究, 对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华侨民族宗教方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评议调查报告;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同外国市级议会进行友好交往活动的具体工作, 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的初审工作; 督促办理有关议案, 提出初审意见; 协助做好代 表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完成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下设: 办公室。
  办公室
  负责为本委员会拟订和初审市的华侨外事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做好有关工作; 负责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 为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述职评议和执法检查做好有关工作; 负责本委员会与对外和对口单位的联系工作; 对常委会交付本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和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以及人民群众对华侨外事民族宗教方面问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有关部门的来信来访, 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负责组织、督促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负责常委会同外国议会进行友好交往活动的具体工作, 建立常委会与外国议会交往的资料档案和其他外事活动资料档案; 办理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出访的报批工作; 提出常委会对外交流计划和外事经费年度预算; 为省、市人大代表视察, 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负责本委员会有关会议筹备、会务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其他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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