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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18-12-26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18年12月26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上午至1月19日下午召开,连同1月14日下午召开的预备会议,会期共5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广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广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修订草案)》;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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