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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4日至25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完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经办服务网络,提升医保征缴管理服务水平,医保覆盖率逐步提高,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法规实施情况较好。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仍存在部门协作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医保支付方式尚需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仍需改进等问题。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升医保服务管理水平,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就进一步落实条例,加强和改进社会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改革创新,协同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市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分工,注重协调配合,在医保基金征缴、医疗服务管理和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优化提升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医院检查结果互联互通、共享互认的信息平台和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逐步实现智能化自动监控、预警,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限制参保人员住院时间、医保结算等候时间较长、零售药店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要高度重视,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出于经济利益考虑而诱导需求、不合理使用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用品、不如实申报费用等行为,要加强审核稽核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监督和解决。
三、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保障医保待遇水平和基金安全。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大力度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探索推进疾病诊断相关组等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提高医保支付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医保基金使用评价体系和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准入、退出机制,通过监管与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医疗费用结算支付相挂钩等方式,不断完善协议管理。设置科学的支付比例、起付线、封顶线,实施精细化管理,引导参保人合理使用医保统筹费用。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四、发挥多方作用,实现社会共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和自治组织自律自治,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积极性,引导从有利于患者和社会医疗保险的角度改善服务,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医保经办机构、行业协会、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保单位和个人多方参与的社会医疗保险监督和自律机制。拓宽社会监督途径,鼓励对医保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形式,普及社会医疗保险基本知识,明确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加强疾病预防工作,引导参保人科学就医、合理使用医保。对经济困难和重大疾病人群,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形成正确的社会导向,营造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