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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7-07-15 来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17年9月25日至26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认真落实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的要求以及常委会《〈关于广州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着重开展了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重点资金和项目、企业和绩效等方面审计,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及时移交问题线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从审计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单位和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违反财政、财务和政府投资管理等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部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不够理想。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审计制度改革。市人民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广东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我市审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提高我市审计效能和效率,确保改革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以审计查出问题为导向,科学安排审计时间、审计对象和审计力量。加强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和区财政决算的审计,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审计和延伸审计。

    三、落实和完善审计问责制度。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审计查出问题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研究处理移交的问题线索,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并加大问责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审计问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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