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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完善了向市人大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机制,及时报告当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责任追究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我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还存在内部监督力量和制约机制不足,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有待加强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政府应每年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要求,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抓好审计整改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定期向相关部门及社会通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追责问责,提高审计监督的威慑力。
三、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继续加强对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方面的审计。强化财务人员配备,完善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违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