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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2017年度 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8-06-25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18年5月29日至3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推进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大力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工作,实现了全市环境状况总体持续向好。2017年,我市全面完成国家空气质量改善终期考核目标,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35条重点黑臭河涌已基本实现不黑不臭,土壤污染调查、重点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新阶段,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水平稳步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环境质量本质提升的基础还不牢固。主要体现在:环境治理成效特别是大气、水环境质量存在较大反弹风险,亟待巩固;影响大气环境改善的长期性、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长效体系仍未全面形成;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部分区域水体污染治理欠账较多,部分上级考核断面水质与考核要求仍有差距,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滞后,涉水违法建设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控源合力尚未充分发挥;污泥厂内干化设施建设滞后,污泥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监管有待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深入,污染调查尚未全面铺开,污染防治的基础数据有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程与计划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环保宣传教育、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提高;环保执法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绿色发展,主动融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就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彻底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探本溯源,摸清底数,加强对污染源的分析和控制,精准推进污染治理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散乱污”企业,提升污染源头防控水平。

    推动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以柴油货车为重点强化机动车等移动污染源治理,加快推进公交纯电动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控治理,提升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平,进一步夯实大气环境质量本质提升的基础,打赢蓝天保卫战。

    全力推进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精准实施污水分治。加强统筹协调,尽快下达年度计划资金,加快推进设施建设。结合网格化管理,开展排水户调查,实施排水单元精细化管理。强力推进河道拆违。加快污泥厂内干化设施建设,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全流程监管,坚决遏制二次污染。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土壤污染普查数据库,充分吸取水、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的经验,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质扩面,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有效减轻水、土壤污染防治压力。

二、确保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切实做好我市落实中央第四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市、区、镇(街)密切配合,坚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以统一标准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进一步压实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尤其要注意在机构调整阶段的权利转移和责任交接,确保平稳过渡,保质保量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任务。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整改提升,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效果不反弹。

    三、突出重点,强弱项,补短板

突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等三条控制线,严格守护城市蓝线、绿线。深化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调整建设、管理、执法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协调不畅、管理粗放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落实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责任,补齐体制机制短板。适度超前,加强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特别是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补齐设施短板。转变“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结合网格化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着重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补齐管理短板,巩固污染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加强污染治理全流程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

    四、扩大宣传与信息公开,强化共建共治共享

    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生态环保科普教育,全面提升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环保公益组织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中的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和范围,鼓励公众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广泛发动群众群防群治,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五、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强行政督察,重点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投入与建设责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级政府、有关个人(河长、湖长等)履行环境治理职能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以考核促绩效提升,以责任追究倒逼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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