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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目标任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8-06-25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17年12月26日至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情况的报告》。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城市建成区35条黑臭河涌治理为重点,基本实现了《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市水务局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推动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依然存在部分断面水质、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尚不稳定,治水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协调有待加强,河长制实施不平衡不充分,河长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眼长治久清,坚持标本兼治。贯彻落实十九大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强化顶层设计,以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为契机,科学、系统谋划面向2035年的广州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路线图,启动编制面向2035年的治水规划,切实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标本兼治,在短期达标的同时,着力推进治本之策,协调好短期治标和长期治本的关系,使水体污染整治向细部纵深发展,打好治水持久战。加强精细化管理,维护、巩固并逐步扩大既有治水成果。

二、落实河长制,强化河长责任。及时总结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根据河长履职实际情况,探索关于河长履职担责的适当保障和激励机制。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责任,特别是督促镇街级河长和村居级河长,切实承担起河长在治水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河长的考核与责任追究,对治水工作中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问责,保障河长制贯彻落实。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公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适应水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的素质和意识,推进全民共同参与。加强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有序扩大公众知情权。建议参照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方法,提供一些具体的客观指标,逐步扩大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频率、范围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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