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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至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由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通报审计整改以及审计移送事项处理情况,明确整改要求,强化了整改责任。相关被审计部门和单位也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并着力增强整改实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从审计整改的情况看,一些单位还存在整改力度不够大、整改进度不理想、屡查屡犯等问题;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或衔接不紧,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部门要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针对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及时堵塞漏洞。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清理和完善内部规章和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制度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能够满足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同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强化审计整改成果的运用。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主动整改问题、主动报告情况、主动公开结果。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着重加强对基层单位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等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宣传,将审计案例纳入领导干部任前学习的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做到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