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决议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
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2-01-28 来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2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根据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2亿元,增长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3亿元、调入资金843.2亿元、上年结余39.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5.5亿元后,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04.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9.1亿元,增长1%,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6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1.9亿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73.8亿元。年终结转30.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7亿元,增长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1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2亿元、调入资金190亿元、上年结转资金4.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5.5亿元后,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26.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0.4亿元,增长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65亿元、补助区级支出706.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1亿元、债务还本及转贷支出95.5亿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11.2亿元。年终结转1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88.6亿元,下降5%,支出2,189.1亿元,增长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5亿元,下降8%,支出34.6亿元,下降2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75.8亿元,增长12%,总支出825.5亿元,增长14.3%,本年收支结余5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19.8亿元。全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1亿元,增长12%,支出40.3亿元,增长8.6%。

  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727.7亿元,其中市本级2,146.3亿元。

  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成效显著,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预算收支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与此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重视和改进,主要是:重点支出对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经济新动能的支持力度不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够到位;有的部门项目支出政策不科学,实施社会效果差,教训深刻;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绩效管理不够严格精细;国有企业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有待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存在一定压力等。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形势研判,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二、2022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4亿元,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80.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5亿元、调入资金59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亿元、上年结余30.9亿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92.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9.3亿元,增长7.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9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1亿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92.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2亿元,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80.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亿元、调入资金164.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亿元、上年结转15亿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85.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8亿元,增长6.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91.8亿元、补助区级支出623.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8亿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85.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04.3亿元,增长1%,支出2,029.8亿元,增长36.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亿元,下降25%,支出38.5亿元,增长1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61.8亿元,增长9.8%,总支出960.4亿元,增长16.3%,当年收支结余1.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21.2亿元。全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0.7亿元,支出47.1亿元。

  2022年市级财政计划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176.2亿元,其中偿还本金87.4亿元,支付利息88.8亿元。省追加下达我市2021年结转新增债券额度5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亿元、专项债券55亿元,计划安排市本级专项债券42.48亿元,安排区级一般债券4亿元、专项债券12.52亿元;省下达我市2022年提前批新增债券额度30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计划安排市本级59亿元,区级246亿元。

  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预算草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与我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相适应,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适当,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安排合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要求,总体可行。建议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纵深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中勇当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此,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重点支出要提升效能。要优先保障民生,落实落细民生领域支出,使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公交等领域的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可持续,特别是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善全市中小学生午休、午餐及托管服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绩效,改善青年人才及员工住房条件,解决广大市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要推动科技创新战略扎实落地,健全财政支持与金融投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推动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稳定增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激发涌现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持续发力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适度超前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培植数据要素市场,厚植产业发展和税源根基。要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认真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部门预算要厉行节约。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和历史文化,坚持以“绣花”功夫治理城市,科学统筹安排城市绿化、市政道路、景观照明、城市更新、节庆活动等领域的项目支出,避免运动式施工,防止突击式花钱,严格建设管养标准。要落实好中央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严肃财经纪律,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基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抓好审计整改。要增强数字政府效能,推行城市治理数字化,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绩效管理要严格管用。要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兼顾绩效目标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高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加强绩效评价,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约束力,推动财政收支更加科学合理。

  (四)国资管理要改革创新。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衔接。要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要加大国有资本对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新基建等新经济领域的引导性投入,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国资对财政的贡献。

  (五)债务管理要未雨绸缪。要压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要巩固深化隐性债务清零成果,构筑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测机制。要科学确定政府债务规模,统筹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确保财政稳健运行可持续。要做实做细项目储备,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