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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绍文带队开展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工作立法调研

时间:2023-02-02 来源:监察司法委 字体:

  1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绍文带领监察司法委组成人员和专业小组代表一行,前往增城区开展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工作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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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在增江绿道、荔湖公园等公共休闲场地实地了解相关管理工作,尤其针对摩托车、非机动车、滑行工具、休闲用具的管理进行深入调研。座谈会上,增城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公共休闲场地管理机构、市民群众代表围绕如何加强公共休闲场地的管理,尤其对摩托车、非机动车、滑行工具、休闲用具的执法管理主体、管理权力、管理力量、管理手段、管理范围和时间等深入讨论,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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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绍文在会上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各方携手同向发力,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打造宜居城市,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从寻求“最大公约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围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目标要求,通过“小快灵”的立法,加强对公园、广场、绿道等公共休闲场地摩托车、非机动车、滑行工具、休闲用具的管理,有效破解当前管理执法于法无据的问题,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恢复公共休闲场地的原本功能,为市民群众日常锻炼、游览和休憩等活动营造更好的安全文明舒适的公共休闲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创造美好生活,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公共休闲场地管理的立法工作,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幸福感、获得感,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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