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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风头正劲。蓝天下、白云间,又一个万亿级产业正在崛起。今年7月,广东省、广州市相继召开了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对于这一新兴产业的重视达到新的高度。
作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前沿阵地,广州发展低空经济具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前瞻的空间布局、有力的政策支持等优势条件,通过为低空经济发展立法,精准施策,协同发力。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拟于2024年11月进行第二次审议并交付表决,并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到,广州应探索建立低空空域分类使用和灵活调配机制,保障空域用户的差异化需求,有序推进城市空中交通试点工作,逐步开通市内、城际、跨境等低空客运航线,推动发展交通联程接驳、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飞行等低空出行新业态。
探索建立低空空域分类使用和灵活调配机制
低空经济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协调推进、保障安全的原则。 《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州市人民政府加强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管理机制。厘清发展改革部门、广州空港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等重点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活动的关键支撑。《征求意见稿》提到,支持低空飞行服务站、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低空智联网及地面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其中明确,探索建立低空空域分类使用和灵活调配机制,根据应用场景按高度、空域类型等因素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保障空域用户的差异化需求。包括低空飞行申办程序、飞行信息交互及应急等,为低空飞行提供申请协助、航空气象、应急救援、动态监控等全流程服务。
推动建设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 低空高飞,产业为先。《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资源条件,推动建设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围绕整机制造、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系统软件、检验检测等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培育、壮大低空经济领域上下游企业,完善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按照规定给予用地、资金、人才等政策支持。 同时,应当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研发、整机制造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低空经济领域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企业,支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运营、检验检测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通信等产业融合发展。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和落地转化,强化资金、人才支持,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支持南沙建立实施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准入标准 在应用推广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场景创新应用,编制并发布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加大应用场景供给,推动交通、物流、文旅体、应急、农业、政务等多场景应用。 其中提到,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民用航空管理等部门支持,有序推进城市空中交通试点工作,逐步开通市内、城际、跨境等低空客运航线,推动发展交通联程接驳、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飞行等低空出行新业态。 同时,支持南沙建立实施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准入标准,推动物流配送、低空交通、海洋监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以及海上搜救等领域开展无人设备产业化应用。
建设运营主体承担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安全主体责任 为打造低空飞行安全底座,《征求意见稿》明确相关部门在航空器登记、流通、飞行监管、飞行应急处置等监管职责,构建全流程安全保障体系。 其中规定,各类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主体承担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和售后服务机制。 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拦截、迫降、捕获等技术防控措施;责令停止飞行;扣押有关物品;查封违法活动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紧急处置措施。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违反飞行审批规定,干扰、破坏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条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