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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服务条例》4月10日正式公布规定实行,工作日预约延时服务,周末节假日错时应急服务,排队等候时间可预查预判等,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让营商环境得到制度性改善。《条例》第十条规定,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提供24小时线上预约服务,同时保留政务服务场所现场取号服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工作日延时服务,同时规定相关单位,通过周末、节假日错时服务等方式,提供急事急办服务渠道,并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
《条例》还明确对未能一次性告知、不接收申请材料,或者未按时办结的情形,申请人可以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诉求,窗口应当受理、转办、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姜莉:已经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12个规划资源惠企利民“特诊”窗口,企业群众在推进项目办理业务中没办成事、办不了事的各类问题,以及规划资源领域惠企利民措施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问题,都可以通过惠企利民“特诊”窗口来反馈。
《条例》还要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在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等,设立政务服务窗口,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同时集中公布惠企利民政策,并规范惠企利民政策兑现,主动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主体,实现部分优惠政策免申即享。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蒋晋表示,在政府对外服务承诺怎么落实方面,《条例》从政府内部监管、公众监督和人大监督三个维度进行了规范。 强化政府内部监管 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办事指南的审核监管。政务服务管理部门须对未能一次性告知、不接收申请材料或未按时办结的情形进行复核评估并督促改进,对办事指南及服务全流程进行动态监测、异常预警、问题定位和跟踪改进,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月度报告。 细化公众监督 明确公众可以通过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种渠道,提出咨询、投诉和评价意见。要求对外公布服务电话的相关单位确保电话畅通。明确现场投诉处理方式,细化首位接待投诉工作人员的职责。 加强人大监督 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代表视察、满意度测评等多种人大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