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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将于5月起施行,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时间:2025-04-14 来源:广东新闻广播 字体:

  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广州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24条,对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链条的详细规定,将使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实现政务服务再升级。4月1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解析《条例》出台背景以及相关实施亮点。

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广州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5月1日起


  聚焦痛点,精准破题,推动政务服务再升级

  政务环境是最大的营商环境。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改善,政务服务要不断加强。近年来,广州市在政务资源整合、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及业务联动等方面持续发力,积累了诸多宝贵实践经验,全市政务服务环境显著优化,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仍存在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不统一、办事指南编制更新滞后、政策兑现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制约着政务服务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敏锐洞察这些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关切点与期盼,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前期工作,确保立法方向准确无误。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意见。不仅向省相关单位、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络站、全体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征求意见,还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建议。在此期间,共收到各方意见建议 3200 余条。同时,召开了十余场座谈会、论证会,组织立法顾问、立法咨询专家就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并对法规进行表决前评估。此外,立法团队带着问题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政务服务场所,与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面对面交流,与黄埔、南沙等区有关部门共同探讨改进和提升政策服务与政策兑现的有效途径。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逐一进行研究,充分吸纳合理部分,确保《条例》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提供工作日延时、周末节假日急事急办服务

  为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降低时间成本,《条例》明确政务服务事项 “一门办理”,要求除因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并经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同意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原则规定便民服务中心应集中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基层能够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办理流程上,《条例》明确政务服务事项 “一窗办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蒋晋介绍:“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须设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并统一反馈办理结果。同时,规范线上线下融合办理,要求提供政务服务的相关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实现全流程网办。基本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同源公布、同步更新,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繁杂、涉及多部门多区域的现状,《条例》实施严格的目录制管理。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应 “应纳尽纳”,并印发相关目录,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归口管理,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要素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统一。“我们推动了 307 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并且与 20 个省内城市、35 个省外城市达成合作,开通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充分满足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异地事就近办’的需求。这些成熟的做法在《条例》中进一步得到固化和推广。”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文谦说道。

  “等候时间长”“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下班时间没处办事” 以及周末节假日急事无法办理等问题,一直是群众办事的痛点。对此,《条例》彰显人性化关怀,明确规定延时服务和急事急办服务。根据《条例》规定,政务服务管理部门须提供24小时线上预约服务,并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提供工作日延时服务。明确急事急办服务,规定相关单位通过周末节假日错时服务等方式,提供急事急办服务渠道,并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

  此外,《条例》还明确设置 “办不成事” 反映窗口。对未能一次性告知、不接收申请材料或者未按时办结的情形,申请人可以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诉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应当受理、转办、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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