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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6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严剑飞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符锐兰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汉森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彭新强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天越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彭国强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刘敏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丽华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戴俊英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淼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刘广芳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麦敏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国坚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邓锦彪的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宋瑞秋的广州海事法院海商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副庭长。
免去徐春龙的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庭副庭长。
任命罗春为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副庭长。
免去姚勇刚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