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王桂林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洪谦的广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三、免去陈德俊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四、任命谢明为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五、任命魏敏为广州市商务局局长。
六、任命梁凌峰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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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王桂林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洪谦的广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三、免去陈德俊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四、任命谢明为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五、任命魏敏为广州市商务局局长。
六、任命梁凌峰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