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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卢丽敏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刘玲娜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任命陈怡超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任命姚萌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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