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至4月,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厅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穗审整报〔2019〕50号)的审计意见,我厅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狠抓了整改工作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往来款项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未按规定清理。
整改措施:1、全面清理往来款项,准确掌握款项的构成情况;2、根据往来款项的性质,依据财经制度,将“其它应收款”科目调整至“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将应付款项上缴至市财政专户;3、今后,加强财经法规学习,定期清理往来款项。
二、账户资金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单位加油卡银行账户存在沉淀资金。
整改措施:1、认真对沉淀资金的成因、性质、构成进行核实;2、由于加油卡银行账户无实际用途,已按规定撤销该账户,并将该账户沉淀资金上缴市财政专户;3、今后,进一步加强账户资金管理,及时清理沉淀资金。
三、绩效管理方面
审计报告书指出:个别预算项目绩效指标不符合规定,个别绩效目标不够细化。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有关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2、今后,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印发的绩效编报、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确保绩效指标申报个数符合规定、绩效目标具体细化。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