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打印准考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3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
初定为2021年12月5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注:因疫情变化可能存在笔试时间延后的情况,如延后考试,将以网上公告方式告知,请各考生谅解并关注最新公告。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如因隐瞒病情及接触史,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二)考生务必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72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提前并预留充足时间到达考点(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有序完成体温监测、“粤康码”及行程卡核验、身份核查等工作。
(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或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地区的考生,或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有序进考场,不聚集聊天,进考点要求间隔1米以上;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资格;如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并按规定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五)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符合为“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情况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后,于2021年12月4日下午5点前填写《隔离考场考试自主申报书》(见附件2)并发送至招聘工作邮箱:tianbo@gz.gov.cn提前报备。
咨询电话:020-83232346。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