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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0-04-16 来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19年11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4次主任(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紧急研究对两个工作计划进行了重大调整,并于2020年2月1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1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把涉及广州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通过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和实施,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实施、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情况。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以及重要发展片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情况。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是:生态布局、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情况。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土壤污染防治、污泥处理处置任务目标完成等工作情况。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重点是: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小流域综合治理情况报告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健全小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推进新(扩)建水库工程建设和统筹保障水利设施用地指标等工作情况。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开展建立国际友好关系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市与国际友好关系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等工作情况。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集中攻坚、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

(九)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审理等工作情况。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林永亮等4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的议案〉的决议》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国、省考断面达标和黑臭水体治理,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排水单元达标攻坚、河涌及排水设施精细化管理,城中村、农村污水治理,村级工业园污染、农业污染、园林绿化污染治理,污泥处理处置,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工作情况。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广州市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市市内扶贫、市外帮扶贫困地区、扶贫工作长效机制等情况。

(十二)听取和审议广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重点是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

(十三)听取和审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报告。重点是: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

(十四)听取和审议广州互联网法院工作报告。重点是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满意度测评。重点是:我市开展医疗保险等工作情况。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广州市生鲜农产品互联网+冷链配送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满意度测评。重点是:城乡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城市冷链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制度、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及智能快件箱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降低冷链设施用电成本、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等工作情况。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发展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对2020年市政府完成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事项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分别对这两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栾玉明等36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领域民生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议案〉的决议》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职业教育城、文化馆、美术馆、科学馆等27个已开工项目建设,博物馆等17个未开工项目推进,制定教育、文化、工青妇领域有关布点规划,解决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村改居和农村地区教育设施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情况。同时,就此开展专题询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综合城市功能出新出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提升经济中心、枢纽门户、科技创新、文化引领、综合服务、社会融合功能等工作情况。同时,就此开展专题询问。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推进“四减一优”(减流程、减成本、减材料、减时间、优服务)、促进国际营商规则衔接,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跨境贸易、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获得信贷、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打造“智慧政务”平台、促进营商环境在更高水平上全面提升等工作情况。同时,就此开展专题询问。

四、专题调研监督

对促进广州综合交通枢纽协同管理进行专题调研监督。重点是: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有效衔接等工作情况。

五、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9年度广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六、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预算法执行情况。

(二)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养老服务等情况。

(三)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是:法治宣传教育、传染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机制建立、易流行或者突发的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疫苗免疫接种、疫苗质量监督和管理、传染病防治药品研发、市第八人民医院等传染病集中收治场地建设以及金域医学检验中心等医学检验和病理诊断机构发展等工作情况。

(四)对我市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是:我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情况。

(五)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是: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通报、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动物检疫、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情况。

七、听取有关工作情况通报

听取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广州市行政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通报。重点是:2019年广州市行政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

八、委托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一府四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委托农村农业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三)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四)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广州海事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五)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九、跟踪监督2019年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对2019年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处置等决议决定,《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报告,2018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以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工作推进、华侨博物馆工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市在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市商务局和市民政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等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由各有关委员会负责跟踪、督促“一府两院”及时报送常委会。

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继续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定阶段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办法,选取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备案审查质量,增强纠错刚性和力度,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十一、监督工作联动

落实《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两市人大工作协作的协议》,会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联动监督方式方法,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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