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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精神修改 2018年1月23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通过)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讨论决定关系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促进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部分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含规划)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纳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授予第十六批广州市荣誉市民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州市与外国城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