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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时间:2021-09-28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 字体:

  历时半年多立法调研,百余人起草团队,参阅材料170万余字,吸纳 4300 余条建议,数十易其稿。9月27日,作为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11章98条21300余字的《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提交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草案》描绘了广州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景图,着力构建推动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的制度体系,为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出台数字经济方面地方法规的有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州力争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数字经济立法的省会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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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琶洲核心片区)

  坚持民主立法4300余条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吸纳

  《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由市人大预算委负责一审。

  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奎作《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时表示,开展数字经济立法,是广州市坚定贯彻中央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广州市人大落实市委决策,以法治力量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举措。同时,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发展数字经济具有明显的技术和产业优势,并已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发展生态。因此,制定该条例是必要和可行的。

  为做好《草案》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亲自领导数字经济立法工作,党组成员多次带队开展立法调研。预算工委从立法启动之初就介入,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共 38 个部门,组建立法起草团队和立法咨询专家团队两个工作专班,共同参与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起草工作,有力构筑起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多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

  “始终坚持把民主立法原则贯穿数字经济立法全过程。”沈奎表示,预算工委协调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7场综合调研和32场专题调研,组织撰写36篇专题调研报告和170余万字的参阅材料。在多达近50场的调研座谈中,来自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代表及人大代表占了大多数,同时对立法过程中收到的4300余条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纳,有力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发挥。

  鼓励大胆创新25处提到支持探索新模式、新业态

  结合审议前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况,对《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了较大幅度修改,由原来10章94条增加为11章98条21300余字。

  《草案》聚焦解决企业在数字化转型发展中的难点堵点,突出以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资源价值化,努力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致力构建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制度体系。

  沈奎介绍,《草案》坚持顶层设计与广州实际相结合,力求体现广州特点,塑造广州模式,凸显广州创新。

  在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方面,《草案》立足广州实际,重点规范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打造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创新平台等内容,支持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等的重点领域数字技术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并在全国首开先例,就建筑业数字化进行立法尝试。

  此外,《草案》全文有25处鼓励支持探索发展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及创新体制机制的内容,体现了大胆创新的立法思路。

  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方面,《草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注重人工智能等八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创新发展,注重以数字技术推动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的绿色化发展,注重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注重对交通、能源、环保、地下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推动节能降耗,促进绿色发展。

  在贯彻开放发展理念方面,《草案》专门设置关于开放合作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条款,加强与“一带一路”倡议等国际平台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交流协同,推动数字经济的开放合作,探索建立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通机制,加强数据资源的开放利用,消除部门壁垒,构建数字经济开放体系。

  在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方面,《草案》推动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支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字化城市治理平台等的建设,推动数据资源共享,设置共享经济等专门条款,探索建立大型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服务体系,实现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草案内容:

  1.推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与突破

  在数字产业化上,《草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促进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软件与信息服务、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创意、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数字产业。

  《草案》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等部门应当协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以下领域推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与突破:

  (一)集成电路、核心零部件与元器件、新一代半导体、关键装备材料、基础软件、基础算法、核心算法、工业软件等基础领域;(二)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孪生、高性能计算、边缘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量子科技、卫星导航、类脑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此外,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数字经济领域重大攻关项目,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下达指令性任务等方式,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推动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

  优化数字经济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聚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突出广州优势和产业特点;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消费的融合发展,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规则机制衔接、设施共建共享和产业协同发展;创新法律服务模式,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诉讼综合服务、仲裁服务等数字化平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促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

  明确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允许政务区块链平台应用中留存的电子数据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和归档材料;巩固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城市管理经验及成果;建立完善数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首购制等新机制;探索执法文书送达及罚款缴纳电子化,扩大电子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

  4.推动数字红利转变为民生福祉

  实施数字人才工程,推动人才管理和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的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机制,探索建立适应数字化社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应急管理全链条数字化体系,打通社会应急资源数据联通,提升社会应急协同能力;加强网络安全的 监管与保护,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

  5.推动平台生态开放与互联互通

  推动企业生产方式、企业形态、业务模式、就业方式变革,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支持企业建设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互联网平台,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推动平台生态开放与互联互通;要求企业将排污、地下管线建设、供水等信息主动接入相关信息管理平台,由主管部门加强监测和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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