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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助推住宅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业主组织工作,促进《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天河落地落实,近期,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带领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区住建园林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到五山街、林和街、天河南街、冼村街、猎德街、员村街、天园街调研督导《条例》落实推进情况,与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街道工委主任、相关负责同志座谈。
调研组一行听取街道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落实《条例》工作进度、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提出工作要求。 8月10日,蓝小环约见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领导,了解区政府落实推进条例情况。 调研组指出,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发现天河区还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掌握和运用《条例》有待深化、对成立业主组织等专项工作认识不到位、推荐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的实践能力不足、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 调研组强调,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对于提升物业小区治理效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平安幸福天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区住建园林局和各街道: 一是继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充分认识到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升政策水平,提高协调能力,加快推动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要做实“党建+物业”红色治理模式,着力提高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党员比例,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积极作用,把在职党员回居住地服务、物业管理委员会日常运作、物业企业日常服务统筹在一起,破解治理难题; 三是要加强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培育成熟、理性、履职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团结广大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自治; 四是人大街道工委也要充分动员联组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体现代表担当,加深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强化“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服务意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到社区基层治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