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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至2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衍诗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24年市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23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草案)》《广州市政务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此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涉电动自行车电池、加装改装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广州市居民装修垃圾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州市农村道路建设与绿化美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法院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李仲铠为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杨铭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冯磊、陈宏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会议议程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于绍文、彭高峰、陈加猛,秘书长刁爱林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杰,市法院院长杨正根,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陈友强,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宋伟莉,市监察委、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负责同志和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各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