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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4年12月30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法规实施准备工作,推动法规有效贯彻实施,日前,番禺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规定》实施座谈会。市副局级干部李育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区政府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有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汇报了法规实施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规定》更好实施进行交流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会议指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落实好职责,将电动自行车管理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规定》顺利有效实施。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统筹和部门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善相关细则,尽快配套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及优化;要细化执法和管理的衔接工作,强化路面综合治理,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隐患整治,加大科技设备投入,规范执法取证,打造电动自行车治理新模式;要筑牢为民意识,密切监控社会动态,实时监测社会各界对《规定》的关注和反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要强化普法和宣教工作,大力营造电动自行车规范通行社会氛围,抓好重点行业示范,构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举的共治体系。
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在今年第二、三季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监督,组织多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初步掌握番禺区管理工作情况。接下来,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跟进《规定》实施的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规定》在番禺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