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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做好《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全市11个区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8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加猛带队赴番禺区开展执法检查,实地调研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情况,并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番禺区政府、化龙镇、柏堂村关于《条例》实施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开展座谈交流。陈加猛对番禺区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城中村改造推进情况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充分发挥《条例》对城市更新工作的赋能作用,一要深刻领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信心、压实责任,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依法依规实施。二要深入研究贯彻《条例》规定,准确把握法规条款内容,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破解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三要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机制创新,探索符合城中村实际的改造模式和实施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为全市城中村改造作出引领示范。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化龙镇、柏堂村、建设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