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下午好!
林绮芳
一、建议来源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内容。发病率高居不下的儿童青少年近视引起的视力低下,和各种眼病导致的视力残疾(盲、低视力),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眼健康确定为影响人类生存质量的三大问题之一。且由于近视的高发,已经影响到我国征兵、招生和部分职业的就业。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眼健康工作。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的严峻性,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指出:“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2〕1号)等文件,广东省也出台了《“健康广东2030”规划》和《“十四五”广东省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广州市出台的《广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更是将到2025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作为约束性指标。
二、建议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领导披露,2020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较2019年上升2.5个百分点,其中6岁儿童为14.3%,小学生为35.6%,初中生为71.1%,高中生为80.5%。黄埔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也不乐观。为此,黄埔区卫健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早就于2023年11月在黄埔、穗东、云埔、永和、红山等5个街道试点实施“眼健康工程”,旨在提炼出可复制的模式进行全区推广,并初步取得了一些效果。
三、具体建议
(一)目标。
以眼科医院等专业眼科防治机构为依托,以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促进构建起“政府—社会—医院—学校—学生—家长”六位一体的近视综合防控体系,建立针对不同人群的规范的眼健康档案,健全全区白内障等致盲性眼病防控体系,完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分级诊疗体系,创新致盲眼病诊治体系,打造高水平眼健康科普及研学基地等六个方面的工作。通过3-5年,力争全区眼健康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实现眼健康档案和眼健康检查全覆盖,全区青少年近视发生率降低10%以上,眼病发现率与就诊率提高30%,基本消除白内障致盲,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慢性眼病得到有效控制。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眼健康管理“黄埔模式”。
(二)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分管领导为组长,区财政局、人社、教育、卫健、民政局、残联、融媒体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级“眼健康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眼健康工作,并将“眼健康工程”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拓展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将“眼健康工程”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指导市区两级卫健局作好资金管理使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居民眼病筛查纳入基公卫管理,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支持各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眼健康管理室,每个按一定经费给予补助。建议市卫健局牵头制定“眼健康工程”实施方案和制定眼健康工程操作手册(内含眼健康管理建设分册、眼健康科普宣传分册、青少年近视防控分册、眼健康博览馆建设工作分册);组织社卫生服务机构、辖区相关医疗机构及项目技术支撑单位落实相关职责。教育部门负责协调组织辖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配合开展眼健康科普教育、早期眼健康检查及诊断等工作。科技部门负责协助市眼健康博览馆建设及相关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展眼健康科普教育。民政部门负责辖市贫困眼疾患者医疗救助工作。残联负责为我市视力残疾人购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免费适配基本辅助器具,为我市白内障患者提供复明手术补贴。各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眼健康工程”科普和推进情况宣传工作。
三是强化技术支持。依托辖区眼科专业医疗机构,加大社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小学、幼儿园健康保健人员眼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一支覆盖全域、专业高效的专兼职眼健康技术服务队伍。积极鼓励各种专业组织、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眼健康水平提升活动,搭建专业组织、社会志愿者走进学校、社市、企事业单位的桥梁,鼓励其主动参与眼健康提升活动,丰富全市各类眼疾患者的文化生活,通过参与、互助、支持等方式构建全社会眼健康提升网。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积极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多渠道保障“眼健康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托眼科医院,解决人员、技术、设施场所等保障条件,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辖区常住人口1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保障,并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适时调增保障经费。贫困眼病患者和残疾人患者由民政部门和残联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帮扶。同时,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