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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联动促建设,人人参与筑友好加快推进广州儿童友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4-11-05 领衔代表: 续红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类型: 大会建议 内容分类: 社会建设 字体:

续红

  【案由】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0-17岁的儿童人口为2.98亿,占总人口的21.1%。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满足儿童发展需要对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有重要和紧迫意义。我国近年来有很多城市进行儿童友好试点的实践探索,2021年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在 2025 年前开100 个儿童友好城市试点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一项重大工程,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共同组织编制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

  2011—2020年,我市11个区全部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儿童福利保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社会救助、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等30多项民生指标居全国前列,困境儿童分类帮扶等15广州样本”“广州经验全国推广。2022年,广州市人民审议通过《广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广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儿童参与等6个方面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主要行动和举措。然而通过调研发现,我市立足打造国际化大都市的背景下来构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有基础、有条件、有必要做得更好,但需要解决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一、国内外重点城市儿童友好政策规划的借鉴

  较早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西方国家最早意识到快速城市化与儿童身心发展的相关矛盾,1933 年《雅典宪章》对儿童公园或游乐场等游憩空间提出改进建议。20 世纪 60 年代,在城市中成长项目针对城市与儿童发展关系进行调查对比研究。至 1996 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共同发起儿童友好型城市child-friendly city)倡议,要求城市的建设要满足儿童的需求。

  自倡议发起以来,欧洲已获得或正在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国家及城市最多,亚洲现有 13个国家已获得或正在创建。各城市在儿童参与、儿童友好法律框架以及儿童权利战略等模块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探索。英国伦敦城市发展战略纳入儿童友好理念,倡导社区地带、步行巴士等,构建儿童友好社区空间;德国慕尼黑成立游戏权利联盟,建设城市儿童户外游戏空间;荷兰代尔夫特推行儿童友好城市理念,打造生活庭院、儿童出行路径等;日本奈良在儿童参与基础上,改良检查清单、开展评价量规式自我评估等。

  现阶段,我国城市已陆续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建设探索,多从儿童参与、社会保障、服务供给、空间建设等方面开展,注重建构体系,实现从有到优的全面发展。北京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现有三级三类四体系规划体系,形成儿童友好城市规划框架,实现城市宏观尺度 社区中微观尺度 重点领域 特定地区的逐级传导;深圳提出儿童参与、空间发展、社会保障三大发展战略,开展三个尺度、四个类型空间建设;长沙围绕政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三个治理方面,推出行动与任务,聚焦示范空间、学习空间、生活空间、出行环境四个方面提升城市空间友好度;武汉制定文化友好、制度友好、服务友好三大战略,针对社区交往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城市游憩空间、街道活动空间制定空间规划导则。

  国内外案例表明,儿童友好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持续的任务。社会政策作为基础、权利保障作为根本、发展环境作为核心、公共服务作为支撑、空间环境作为载体,共同推动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建设。而空间环境作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落脚点,主要从以下四大方面开展:分城市、社区尺度构建儿童友好城市空间网络;分公共服务设施、开放空间、出行空间、社区空间等类型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空间要素;分婴儿、幼儿、青少年等年龄段精细化设计儿童活动空间;分儿童、家长及全龄人群设置多元化公共活动空间等。

  二、儿童友好型城市下的广州特征

  一是儿童人口数量大、占比高。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广州市常住人口中,儿童总量为304.5万人,占比达16.30%,其中,014岁人口数量259.0万人,与北京、上海、武汉、南京等城市相比,广州市儿童人口呈现数量大、占比高的特征。
二是0岁低龄儿童最多。七普数据显示,广州市04岁低龄儿童人口数量最大,其中白云区、番禺区、增城区位于前列。低龄儿童对于环境的敏感度很高,空间环境对于儿童成长有着显著的影响。低龄儿童更注重强调亲子陪伴、寓教于乐、自然生态感知,因此城市需要提供数量充足、设施完备的儿童活动空间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三是中心城区和中央活力区儿童人口密度大。广州中心城区(面积1102km2,包括番禺、白云、天河、海珠、黄埔、越秀、荔湾)儿童人口数量约130万人,约占全市儿童的65%,其中中央活力区的儿童分布密度更高(面积约76.6km2),各区中越秀、海珠、天河区儿童人口密度最高。
四是儿童户外活动时间规律明显受天气、季节影响较大,活动空间呈圈层化。受广州气候影响,儿童多于春、秋冬季开展户外活动。儿童受到日常作息规律的明显影响,学前期的儿童户外活动时间较宽裕;学龄期的儿童由于课业负担重,运动时间减少。工作日的活动最主要集中在儿童上下学前后,休息日户外活动全天分布均匀,早高峰移后至8∶00—10∶00点,下午16∶00以后活动增多,并持续到晚20∶00左右。婴儿及学步期儿童主要为在宅化、近宅性活动;学龄前儿童多在住宅周边范围内开展步行活动;学龄期儿童在社区范围内开展跑步、骑车及参与有组织的游戏等活动;青少年儿童则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各类活动。

  三、广州市儿童对城市空间的需求

  调研显示,随着儿童日常活动空间类型呈现多元化,对高质量服务空间、适合户外活动公共空间、适合户外步行的空间以及具有游憩功能的社区空间的需求日益突出。
(一)满足儿童生理、安全等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受关注。总体上,儿童认为公共服务设施不友好主要体现在设施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现状设施主要存在设施太少,难以满足儿童活动需求;设施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其他区分布不足等问题。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福利五大类儿童公共服务设施中,对儿童文化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需求最大,儿童体育活动中心、幼儿园、儿童博物馆是最需要提升的设施。
(二)满足儿童归属、自我实现等需求的个性化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趋势显著。儿童个性化公共服务设施是充分体现尊重儿童权利、以儿童为先的设施空间,更受到家长、儿童的关注。其中,儿童洗手台关注度最高;其他需提升方面包括增加儿童救助服务设施、儿童休息点、儿童托管中心、科普场所等。
(三)儿童偏爱户外活动、社交往来,对室外儿童活动场地、社区口袋公园需求大,消除所有公共资源使用中“儿童身高限定”的非法要求。建议不按身高,按年龄来实施乘坐公交和进出公园。社区内公共绿地和室外儿童活动场地,以及街头绿地等作为儿童日常生活、游憩、交往最为密切的场所,最需提升;城市尺度的郊野森林公园、绿地公园与广场是儿童向往并喜爱玩耍的空间,也需进一步提升;为强化精细化管理和宜居生活圈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街区级和社区级儿童活动空间。
(四)儿童安全出行亟须关注,通学路径安全管制亟须加强。儿童通学路径方面,亟须开展学校周边交通违章专项整治并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制;其他措施包括优化步行设施与环境、增加安全和应急设施等。在出行空间中,超过一半受访者认为儿童单独出行安全距离为监护人视线可及范围(100m以内)。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根据广州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的《到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广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中指出的“广州将建成一批儿童友好示范区、儿童友好示范街道(镇)及儿童友好示范社区(村),广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广州将建成一批儿童友好示范区、儿童友好示范街道(镇)及儿童友好示范社区(村),广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广州正在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出从2025年到2035年,广州将阔步迈进儿童向往与自豪的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的目标,明确了“以项目化的方式推动建设任务落地”的《行动计划》和“2025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总体目标。
通过系列的现象说明,构建一个有湾区特色、广府文化的广州儿童友好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势在必行。
【建议】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建议由市发改委牵头):

  (一)出台完善广州儿童友好城市相关测评标准和体系,如在各城市公园、博物馆、文化场馆的建设中为儿童留出的适儿化空间、在儿童友好建设方面的规划引领、体系构建、人文关怀和自然教育等领域的建设指引和规范等(建议妇联、文旅、规资、教育部门参与);
(二)明确通过测评的区、街道和社区的奖励措施,增加对于儿童友好城市具体政策性奖励、激励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设立专项资金保障适儿项目的实施,实现更新改造或适儿化升级工作(建议财局参与);
二、设置广州儿童友好城市促进会(建议发改局牵头,民政局落实)
明确和落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对儿童友好工作提供涵盖基础研究、空间建设、专家智库、创新活动以及数字化建设等多样化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为参与广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各界人士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助推湾区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规划和建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宣传力度和培训,使儿童友好的理念深入人心(建议宣传部牵头、教育局参与)

  (一)加大儿童友好发展理念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关注度。
(二)加强培训,针对对政策制定者、城市设计者、媒体工作者、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的教培引导,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热爱儿童、保护儿童的意识,进而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儿童权利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组织机构反映儿童的真实声音,推动建立儿童参与保障机制,探索儿童诉求表达、权利保障和反馈机制非常有必要。如设立专门的线上儿童建议反馈平台,鼓励孩子通过网络、手机通讯等途径向相关部门表达自己的需求与建议。

  (四)以“儿童优先原则”让18岁以下的未成年儿童真正享受应有的权益和美好童年,借鉴目前民政部门为全体老年福利和为困境儿童(为特殊儿童和困难家庭)提供特殊津贴或支持的政策经验,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上创新儿童友好城市的“广州模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落实首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当好“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的先锋作用,用情用心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实践,以儿童友好撬动全龄友好型广州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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