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措施

问题7: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职责?

日期:2022-03-23

  答:物业服务企业是连接政府与居民的重要纽带,发挥好物业服务企业的作用,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分重要。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封闭管理,限制非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二)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做好来访人信息登记录入工作,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来访人员实施劝返,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劝其回家自我隔离观察,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三)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重点加强对疫情地区来穗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在疫情地区工作生活、近期有在疫情地区活动经历以及有疑似肺炎症状人员的观察,配合做好提醒、报告和隔离工作;(四)协助做好特殊群体服务,在保障防护安全的前提下,与残疾人、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住户或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住户进行定期沟通,了解特殊群体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协助特殊群体做好疫情防范工作;(五)疫情期间,关闭小区会所、图书馆、棋牌室、老人活动室、儿童活动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六)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七)发现病例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和社区居委会,患病人应立即隔离,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八)依部署做好后续防控工作,对于已发生疫情或疑似疫情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各类清洁消毒工作,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和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迅速做好隔离防控工作;(九)加强疫情知识宣传,及时向业主宣传疫情防控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协助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及时向业主通报疫情情况和下一步防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通报的疫情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来源可靠,不得擅自捏造、传播不实疫情信息。

版权所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6042710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