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