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州人大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预算监督专版 > 决议决定 > 审议意见
广州人大预算监督 > 文章信息浏览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 年度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广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11-24来源:预算工委作者:预算工委字号:

2020年10月27日至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广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针对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责意识,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夯实管理基础,加强管理监督和提高管理效益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各司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培训,提升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创新开展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创新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管理体系。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强化资产综合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具体管理的衔接。市财政部门要系统梳理现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财政部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各环节资产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各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或本行业实际情况,分类细化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形成本部门本行业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价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各环节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调拨、处置等内控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进一步加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学习上海、深圳等城市先进改革经验,推动选任、考核、薪酬分配等制度改革。

三、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提高管理能力。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产权登记、核算入账、权属管理等基础工作,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加强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和审计,积极妥善解决资产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国有资产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加快分类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和及时入账工作,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报表体系,分类编制教育、医疗、交通、文化、体育等公共重点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表,推进报告报表管理专业化体系化。持续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综合集成建设,完善数据综合展现和智能分析功能,提高系统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升管理绩效。要在摸清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严格审核把关,从严配置资产。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探索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进单位内部各类资产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发挥企业国有资产在产业聚集和产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加强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提高资产使用管理效益。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对外合作和出租的政策指引,着力提高博物馆、体育馆、文化宫等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更好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服务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人社等各项公益性事业的功能。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加强资产使用和处置审查,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处置固定资产,及时收缴处置收入,防止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加大资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推进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相结合,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监督,不仅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多少资产”,还要跟踪监督资产“发挥了多大作用”,及时将国有资产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保证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接受人民监督,督促推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市财政部门要加强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的对接,组织违规出租问题专项清查整治,突出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市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深化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