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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广州市十六届人大预算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初步审议《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草案)》。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黎子良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开展绿色金融立法的情况报告,初步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草案)》,讨论并表决了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稿)。会议指出,草案着眼广州市绿色金融产业面临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具有一定创新性、指导性,体现了广州特色。会议要求,预算工委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稿),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全体会议审议。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俞薇,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市司法局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