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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知识问答(第二期)

时间:2015-03-05来源:温岭参与式预算网作者:温岭参与式预算网字号:
  1、什么是预算草案?
  预算草案,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指示和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部署,具体布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审核、汇总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预算草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核。
  2、什么是预算报告和预算收支表?
  预算报告,是政府预算的文字说明。地方政府的预算报告,通常是和上一年度的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一起,在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上,由财政部门受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预算报告的第一部分通常是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第二部分是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报告的编写并没有统一的格式,但通常由以下三部分内容所组成:(1)本级和本行政区域财政收支总体情况;(2)重点财政收支政策;(3)为了确保完成预算需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预算收支表即预算表格,是预算收支指标体系的表现形式。把预算收支数字及有关资料和核算依据,科学系统地填入表格中,可以清楚地反映预算的有关资料和全部内容。财政部门每年都要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在上年表格的基础上,对预算表格进行修订。
  3、政府预算草案审议中需要关注的重点是什么?
  对政府预算进行审查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能。目前审查政府预算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预算是否贯彻体现了国家的方针政策。比如,预算安排是不是体现了稳健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国家和本行政区域确定的一些重点支出是不是得到了保证。
  (2)审查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包括每年的财政收入预测和安排、财政支出、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等,是不是安排得合理。
  (3)加强对预算管理科学性方面的审查,即要求预算直观地反映实际情况,要更加透明。
  人民代表大会对部门预算的审查,主要着力点是要求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化,审查部门预算是否综合反映了部门承担的政府职能,是否全面反映了部门的所有收入,不仅包括财政拨款,也包括其他各种收入,支出是否按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定额标准和要求编制的。
  4、政府预算草案程序合规性审查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对政府预算草案程序合规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预算的编制程序。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预算草案的指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2)政府预算草案的编制方法。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各级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收入预算的依据。各级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支出预算。
  (3)政府预算草案的完整性。政府预算草案要全面反映政府的收支活动,部门预算要全面反映部门的所有收支。
  5、政府预算草案实体性内容的审查要点有哪些?
  对政府预算草案实体性审查的要点主要是看收支预算安排是否有充足的依据,拟订的执行措施是否可行。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合法性审查。先看收支预算安排是否体现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如是否贯彻落实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等要求;看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农业、科技、教育等项目的支出增长是否达到法定要求。
  (2)合理性审查。主要看各项收支预算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支出预算分人员、公用和专项经费三类,由于人员、公用经费一般根据现有人数和有关定额标准确定,变动不大,所以合理性审查主要是针对项目支出的审查。
  (3)可行性审查。审查预算的执行措施,主要是组织收入是否切实可行,预计的财政收入是否具有可靠稳定的税源、扎实的物质基础,财政增收是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提出的增收途径是否可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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