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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用事业
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法规类别】 公用事业
【立法形式】 修正
【市人大表决通过时间】 1991-03-19
【时效性】 失效
【省人大批准时间】 1992-03-03
【市人大表决通过届次】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
【实施时间】 1997-07-26
【省人大批准届次】
【附件】
本法变迁史
■ 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1992-05-20 | 制定 |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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