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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报告

——2018年3月27日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时间:2018-06-27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就《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编制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编制背景与过程

(一)编制背景

2017年9月,住建部将广州纳入新一轮全国总规编制试点城市。本次工作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特大城市治理改革的重要平台和提升广州综合实力的重要契机。住建部对我市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将广州开展总规的工作模式予以推广。

(二)编制过程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推进;专家领衔、科学决策;多规合一,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开门规划”的模式,我市全面动员,高效推进本次总规编制工作。

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对总规编制工作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温国辉同志全程跟踪总规编制工作。书记市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与各部门、各区、技术团队共同研究城市定位、目标愿景、“三区三线”、城市规模、重大设施等核心内容。同时,书记市长牵头成立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市总规办)和11个工作专责小组。各专责小组统筹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编制相应版块的规划内容、考核评估标准、信息平台对应内容等,期间先后组织召开了百余次会议,实现了各部门、各区深度参与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监督、考核全过程。编制过程中对总规文本、开发边界、生态控制线、绿线、蓝线、指标体系等重大问题和总规成果多次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均已采纳、考虑,统一共识,为今后规划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11月总规先后通过住建部督导会检查、专家组审查、中期审查会审查。此后,我市又先后三次赴住建部汇报最新成果。2018年2月2日总规通过市府常务会审议,2月24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2月24日-3月25日开展为期30日的总规草案公示。

与此同时,总规进入市人大全面审议阶段。市人大广泛征求各界代表意见,并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讨论。3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组织召开了专家学者、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座谈会,3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环资工委组成人员调研了总规编制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分别征求了本领域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总规提出了修改意见。3月22日,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具体意见,市总规办与部分委员进行了沟通对接。目前市总规办已对相关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修改落实。

本轮总规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公众意见征询活动。开通了“广州2035”、“广州城市设计”微信公众号,开展问卷调查,广泛查摆问题。组织召开部分街(镇)调研座谈会,了解社情民意。市总规办委托羊城晚报智慧信息研究中心进行统计,总规草案公示期间,国内外共有三千多篇新闻报道、两百多个论坛帖子、三千多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转发和评论,本地媒体与公众号点击阅读量已达五千多万次,共收到公众意见932条,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描绘广州发展的宏伟蓝图。目前市总规办已经研究和落实了公众意见。

二、主要内容与特点

总规文本共10章100条,主要包括八方面内容与特点: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开展以总规改革为首的一批国家级试点。

(二)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落实国家和区域战略,谋划广州城市发展更高定位。以“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为目标愿景,城市性质是广东省省会,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商贸中心、交往中心、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逐步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型全球城市。制定面向2020、2035、2050的分阶段目标。

(三)深刻认识广州自然资源禀赋和历史文脉,统筹划定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市域功能布局,突出南沙副中心建设,构建理想城市空间格局。

(四)强化底线意识,守住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管控底线,合理控制城市发展规模。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补齐城市发展短板,优化要素配置,积极应对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挑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六)突出特色广州,优化山水城田海的生态格局,开展总体城市设计,保护和活化历史文化名城,坚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打造世界级空港、海港和铁路的枢纽网络,建设美丽宜居花城。

(七)明晰国家和地方事权,分级管控,严控底线,建立动态维护机制,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提升总规法定权威和可操作性。

(八)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重视新技术应用与智慧城市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总规成果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省政府审查、国务院审批。

市政府将进一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要求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部、省的相关要求推进上报,争取早日获得国务院批复实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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