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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2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广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大会期间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根据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4.7亿元,增长0.5%,完成预算的9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2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4亿元、调入资金327亿元、上年结转102.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8亿元后,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87.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7.4亿元,下降6.5%,完成预算的98.9%,加上上解支出191.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4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7.9亿元后,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34.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3.2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2.5亿元,增长0.7%,完成预算的98.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24.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20.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亿元、调入资金144.7亿元、上年结转资金62.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8亿元后,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42.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9.4亿元,下降1.3%,完成预算的99.4%,加上上解支出191.9亿元、补助区级支出829.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1亿元及转贷区级支出14.1亿元后,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27.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1.7亿元,下降21%,完成预算的94.8%;支出1,983.5亿元,增长1.5%,完成预算的100.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6亿元,下降8.4%,完成预算的105.1%;支出19.9亿元,下降33.6%,完成预算的98.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7.1亿元,下降8.1%,支出863.6亿元,增长9.5%,本年收支结余3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39.7亿元。全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9.9亿元,增长1%,支出31.4亿元,增长2.6%。
截至2024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482.8亿元,其中市级3,224.9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财政平稳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得到落实。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非税收入比重同比增加,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力度不够;预算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跨部门统筹协调力度还需加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尚待提升;落实“两新”“两重”等重大政策,统筹力度不够,投资消费增长较为缓慢;资源资产资金统筹力度还需加大,国资国企改革、盘活闲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提高市属国企盈利能力和财政贡献度等工作还需深化;在用足用好国家系列增量政策、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避免新增债务带来新的风险等方面仍有较大的努力空间;规范管理与保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队伍稳定等工作仍待完善等。这些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3亿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0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0.9亿元、调入资金277.2亿元、上年结转53.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6.6亿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65.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5.9亿元,下降0.4%,加上上解支出114.5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5.1亿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65.9亿元。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1亿元,增长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0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35.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亿元、调入资金86.6亿元、上年结转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6.6亿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79.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1亿元,增长1.6%,加上上解支出114.5亿元、补助区级支出802.9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3.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7.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9.8亿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79.3亿元。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4.3亿元,下降13.8%,支出1,555.1亿元,下降21.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1亿元,下降51.6%,支出12.5亿元,下降37.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17.2亿元,增长2.2%,支出923.5亿元,增长6.9%,当年收支结余-6.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33.4亿元。全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1.9亿元,支出36.4亿元。
2025年全市财政年初预算计划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657.2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年初预算计划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18.5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与我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相适应,收支政策比较务实可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比较适当,对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比较规范,地方政府债务总体可控,预算编制比较全面,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为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落实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消费者受益面;创新有广州特色的多元化消费场景,重视乡村文旅消费;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的准备工作。落实促进民营经济的法规与政策,建立政府与社会投资合作新机制,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的配合,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开放更多领域,吸纳民间投资。以工业园、产业集群等为载体,推动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开辟生物制造、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新赛道,拓展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高质量生产性服务业。聚焦南沙新区、东部中心、北部增长极等重大平台建设,发挥新兴产业集聚功能。用好十五届全运会等大型活动和项目机会,推动供需对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支持和发挥好国家级中试平台综合效能,加快构建大湾区综合性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体系,加大人工智能产业支持力度,鼓励面向特定领域和应用场景的专用大模型研发,在创新链产业链中实现科技成果价值转化。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的带动作用,探索实施政府合作创新采购方式,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研发应用。加快构建科技瞪羚、独角兽企业阶梯式育成服务体系,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以数据资产入表为契机加快培育发展数据产业,在数据要素市场化体制创新领域先行先试,抢占先机。实施跨境电商深根稳基行动。
(三)精打细算管理预算,严格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成本控制,推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加强重大政策领域财政投入情况和市本级财政专项补助补贴事项跟踪问效。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提高行政运作效能。进一步细化行政性经费审核规则,提高绩效运行监测的精细化水平,切实减少无效低效支出。杜绝城市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奢靡之风,举办体育赛事应厉行节俭。加快制定编外人员统筹管理制度,加强管人、管事、管资金的有效协同,整合基层编外人员队伍,严控编外用人财政支出,落实精兵简政,为基层减负。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收支,对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四)盘活资源资产资金,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力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多渠道筹措资金,足额安排“三保”预算支出,优先保障事关中央、省、市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支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行,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挖掘低效资产价值。加快推进公共场馆园运营改革试点,推动公共文体设施的社会化运营改革,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五)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培育新兴产业。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成本控制,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国资国企股权结构调整,围绕未来产业,结合广州实际优化国资产业布局。进一步做好市属国企对外投资总体筹划,加强对外投资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强化对跨地域投资企业的经营绩效管理,密切同投资所在地政府的沟通协调。高度关注广州产投母基金、创投母基金管理,加强投资人队伍建设,稳慎确定投资规模,坚持新兴产业和自主创新引导功能。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推动市属国企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强化核心关键人才薪酬激励,完善薪酬分配监管机制。加大国有金融企业监管力度,强化合规管理,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风控合规水平。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国企改革创新。
(六)提高专项债券资金效益,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住专项债项目投向领域扩大契机,适应新的项目审批机制,提前谋划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统筹发展与安全,科学分配新增债券限额,适当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债务风险较低的区倾斜。加大债券资金用作资本金的力度,引导带动更多政策性资金和社会资本,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严格依法合规使用债券资金,动态跟踪专项债券项目支出使用等情况。强化隐性债务风险排查,落实违规举债问责机制。
(七)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防风险促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加大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对地方政府债务持续开展跟踪审计,动态监测政府债务指标变动情况,关注可能增加的隐性债务风险点,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抓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与年度预算编制和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审计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