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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在广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沈 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市第十六届人大预算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对广州市2022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现将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对《广州市2022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及报告的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及报告,本次预算调整涉及的事项包括:一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1.43亿元,其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第3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中安排市本级专项债券18.6亿元,省财政厅收回其他地市额度调增我市专项债券限额2亿元全部安排市本级,收回番禺区2022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0.83亿元用于安排市本级其他项目。上述资金拟安排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12亿元、铁路建设项目9.43亿元。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收入调增28.16亿元,预算支出调增25.33亿元,当年结余增加2.8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收入调减8亿元,当年结余减少8亿元。
此外,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第3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中拟分配各区共计108亿元,均为专项债券,由各区人民政府按预算法规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省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铁路建设项目,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符合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要求,预算调整方案总体可行。预算委员会建议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2022 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加快预算调整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强化资金使用部门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运行效率。加强对预算调整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确保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加强对南沙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的监督指导,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二、提前谋划2023年新增债券项目及申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求,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储备。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把关,依法盘活限额空间,更好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准备期清算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缴费,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完善社会保险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四、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推进税收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组织,加强财政支出政策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平衡好提效能与防风险的关系。做好财政紧平衡状态下资源统筹工作,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风险源头管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