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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8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时间:2019-10-08 来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19年9月3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财政局局长陈雄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广州市审计局局长黎子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广州市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控财政风险推进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公开透明度,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

会议指出,市级决算和审计情况反映了2018年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我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有的支出项目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额较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缺乏项目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决算绩效完成情况的全面对比,有关绩效完成情况的内容定性描述多,定量指标少,有些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规范;部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存在“年年查、年年犯”的现象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举措,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预决算编制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着力完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着重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会议同意市人大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广州市2018年市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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