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下午好  

首页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9年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时间:2019-03-27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19年3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副局长梁少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广州市2019年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广州市2019年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及时安排省下达我市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水环境治理、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等项目,符合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预算调整方案总体上是可行的。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加快相关项目的推进和落实;认真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高债券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确保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效果;要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主动依法公开和接受人大监督。

    会议同意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9年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9年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广州市2019年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6042710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27号  

总访问量 -